第三十三章 酒楼插筷结兄弟(1/2)

作品:《混在宋朝当王爷

盛章把赵四喜送出开封府衙,瞅着赵四喜远去的身影,冷笑一声,“什么狗屁王爷,我呸。”

出了开封府,天色尚早,赵四喜步行着前往教坊衙门。

边走边暗自琢磨,开封府说大不大,说小不小,从东走到西也要数日,整天东奔西走,骑马屁股受不了,坐轿子又太慢,时间都浪费在路上了,如果要是有车的话那就完美了,也不说是汽车,能有个自行车也是极好的。

发明车子就算了,机械自动化倒是不错,可是钱是越花越少,王府又没有一个正经的经济来源,靠着朝廷发的俸禄只够吃喝拉撒,其他的一样也干不了。

得,回去先找陆伯盘算一下王府的业务,做到心中有数,不能只是知其一不知其二。唉,没想到当了王爷也要为钱发愁!当电王的日子还很遥远,挣钱更谈不上了,不如……搞个宝洁日化出来?卖点肥皂、香皂、洗衣粉啥的,岂不是来钱更快?

卧槽,我真是天才,早怎么没想到呢!

……

一路胡思乱想打发走路的时间,从开封府到到教坊路程不远,过了没几道巷子,便到了其所在之地。

宋朝教坊设立东西两教坊,位于朱雀门外,除了教坊,其余的均是民居、茶坊一类的。据说茶坊五更时候就已经电灯开市,买卖衣物、绘画之类的东西,一到天微微亮就撤市了。

此时,朱雀门外依旧是人头攒动,热闹非凡。

除了包子铺、水果摊、铁匠铺等等常见的门市,甚至还有杂耍卖艺的杂耍班子卖力的赚吆喝。玩耍的项目倒是很多,上刀山,下油锅,胸口碎大石这类常见的把戏应有尽有。

让赵四喜惊讶的一个项目是金钟罩铁布衫:一个脊背光溜溜的汉子,用血肉之躯挡住了寒气森森一刀。

此刀刀刃锋利,吹毛断发,开场前已经试验过了,砍起木头犹如砍瓜切菜,为什么一刀砍在人身上却是一点事儿都没有?

难道真的有金钟罩铁布衫一类的绝世武功?

来不及多想,也没心思看完表演,赵四喜转身进去教坊。

“兄弟。”

一只脚刚上台阶,赵四喜就听到身后有人高喊了一声,不知道是叫谁,他下意识的回过头去。

这一回头,便看到林冲正朝着他快步走来。

“卧槽,怎么又遇上这货了?朝廷这帮吃干饭的,让这么大一个通缉犯堂而皇之的在京都街上散步,简直是有辱法治!还说宋朝的刑法和刑罚比较健全呢,我看简直就是儿戏。”

赵四喜暗暗腹诽,脸上露出无比灿烂的笑容,也只有见到人民币的时候,他才会这样“会心”的笑。这丫将来是我的人,可得照顾好咯。

“林大哥,你不是回梁山了么?”

“诶,前些日子兄弟你不是犯了事么,哥哥心中放心不下,怕你吃了官司,刺配流放,遂在汴京逗留数日,见机会好带兄弟你逃出东京。这几日一直不见兄弟,私下里打听也不得消息。哥哥好生担心。今日见兄弟安然自若,哥哥也就放心了。”

要不要说的这么感人?赵四喜突然感觉到鼻子里一阵酸楚,差点儿就挤出一滴眼泪来。林冲这是什么精神?这是舍己为人、将生死置之度外的国际主义……呃,有难同当的大无畏精神!

萍水相逢,就能推心置腹,将生命放在一旁,如何不叫人感动?唉,该说什么好呢,愚腐还是信义?

总之,部队的热血男儿讲究的就是炽热的兄弟情手足意,本就对水浒传中为人仗义、侠肝义胆的林冲很是敬佩的赵四喜,从心底生出对林冲的敬意,对古代这种兄弟同胞信义为天的敬意!

“林大哥。”赵四喜第一次由衷的把林冲当成了大哥。

林冲一看二人身在教坊门口,教坊再不济也是个衙门,通缉犯还是尽量避免出现在公门口,免得被人认出来。“兄弟,你我寻一处僻静的地方再详谈。”

本来去教坊有事的赵四喜鬼使神差的跟着林冲走了。

二人走时,教坊里走出一三十开外的壮年人,看到林冲侧脸后,摸着胡子低头沉念:“这厮是谁,好生面熟?”想了半晌,慢慢下的台阶,忽然止住身子,眼睛一亮,“是他,林冲!赶紧去禀报高太尉!”左右查看一番,急急向着高太尉府跑去。

赵四喜与林冲找了一处僻静的酒楼。在二楼的雅间内坐定。

一壶老酒,两只酒盅,三盘烧菜,香溢满屋。

林冲一边斟酒,一边问:“对了,兄弟,这么久了,还不知你的名讳。”

“姓赵,名四喜。”赵四喜报上自己的大名,而不是舶来的赵有奕。

“哦?没想到兄弟还是国姓。赵兄弟,我们连干三杯,干。”林冲端酒盅,与赵四喜干杯痛饮,一连三杯下肚。

赵四喜来了大宋朝喝酒次数虽多,但喝的多是米酒和果酒,从味道和酒精度上来说,谈不上烈酒。跟林冲对饮,他以为能喝上一点烈酒,没想到喝下去三杯,极易入口,屁事没有,用他的话来说,一点酒味都没有。宋朝有度数较高的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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